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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國家的民族3─羅曼尼(吉普賽)編年史           dj小毛


多數吉普賽人(GYPSIES)自稱為羅姆(ROM or ROMA),其意為『人』,吉普賽(GYPSY)或吉普賽語則稱為羅曼尼(ROMANI or ROMANY)。吉普賽人(以下皆稱為羅姆人)千年來的遷徙流離、歷史烙印,在這部羅曼尼編年史(TIMELINE OF ROMANI HISTORY)或可一覽無遺。唯西元1000年前羅姆人自印度北部出發抵達歐陸之前的過程,以及西元2000年後羅姆人的處境,只好有空再聊。


羅曼尼(吉普賽)編年史TIMELINE OF ROMANI HISTORY[i]


西元1000年間:羅姆人到達拜占庭帝國,即現今的希臘、土耳其。


西元1290年:羅曼尼製鞋匠在希臘ATHOS山區落腳‧


約西元1300年間:東南歐羅姆族群開始淪為奴隸。


西元1348--1378年:羅姆人陸續出現在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保加利亞等地‧


西元1378年,保加利亞國王將數個羅姆人聚居的村落賜予一間修道院,這些羅姆人成為教會的奴隸(SCLAVI MONASTIVESHTI)。


西元1383年:羅姆人到達匈牙利。


西元1385年:目前發現最早的羅曼尼奴隸交易紀錄,發生在羅馬尼亞。


西元1387年:瓦拉幾亞摩西大王(MIRCEA THE GREAT OF WALLACHIA)指出羅姆人已在此生活超過100年。


西元1407年:羅姆人出現在德國。


西元1418--1425年:羅姆人陸續出現在法國、比利時、荷蘭、羅馬、斯洛伐克及西班牙。


西元1427年:羅姆人到達巴黎城門口,一個月內即被遣送一個叫做龐泰茲(PONTOISE)的城鎮。


西元1445年:瓦拉幾亞王子瓦德德雷克爾(PRINCE VLAD DRACUL OF WALLACHIA)從保加利亞運來了12000名長得像埃及人(WHO LOOKED LIKE EGYPTIANS)的人為奴。


西元1447年:羅姆人出現在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CATALONIA)。


西元1471年:瑞士魯森(LUCERNE)通過了第一個反羅姆(ANTI-GYPSY)的法律。


史帝芬大王將17000名羅姆人運至摩達維亞為奴。


西元1476--1487年:斯洛伐克國王馬賽斯(MATTHIAS)針對四處旅居的羅姆人下達安全管理條例。


西元1485年:羅姆人出現在西西里(SICILY)。


西元1469--1498年:LANDAU及FREIBURG的議會宣告羅姆人是基督教國家的叛徒,是被回教徒收買的奸細以及瘟疫的帶原者。


西元1498年:哥倫布第三次航向新大陸,四名羅姆人隨行。


西元1499年:西班牙的MEDINA DEL CAMPO下令羅姆人停止結伴遊盪,需於六十天內找到主人及工作,違者處以鞭刑一百下並予放逐。再犯者削耳、監禁六十天再次放逐,三犯者將成為捕獲者的奴隸。


約西元1500年間:安達魯西亞的佛拉明哥樂舞開始受到羅姆人影響。


西元1501年:羅姆人到達俄羅斯。


西元1505年:羅姆人到達蘇格蘭,可能是從西班牙移入。


西元1510年:法國議會(GRAND COUNCIL)禁止羅姆人居留,違者放逐,再犯者處以絞刑。


西元1512年:9月29日三十餘位羅姆人出現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領隊為安東尼奧斯伯爵(COUNT ANTHONIUS),宣稱他們來自小埃及(LITTLE EGYPT),停留期間受到該市熱烈歡迎,並供給其住宿及金錢。數年後國王葛斯塔夫梅查(GUSTAV VASA)懷疑這些羅姆人為間諜,將他們驅逐出境。


西元1530年:亨利八世禁止將羅姆人運送到英格蘭,違者罰船主或船長40磅,並將羅姆乘客處以絞刑。


西元1538年:葡萄牙開始將羅姆人流放至殖民地。


西元1540年:蘇格蘭允許羅姆人依其律法生活,但好景不常在,受到1541年羅姆人被指控在布拉格縱火,所引發歐洲各國反羅姆立法的影響,蘇格蘭也於1541年通過第一個反羅姆法案。


西元1547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六世頒佈律法規定,烙印V字在被捕獲的羅姆人胸膛上,並做奴隸二年。如果脫逃被捕,則烙印S字且終生為奴。


西元1559年:羅姆人出現在芬蘭的ALAND島嶼。


西元1560年代:西班牙立法禁止羅姆人二人以上同行,並禁止羅姆穿著式樣的服裝。違反者凡十四歲以上判罰至有槳帆船(GALLEYS)上為奴八年。稍後此項規定改為處以所有流浪者死刑,羅姆人則安置到有槳帆船上為奴。


西元1579年:德國賽克森尼王侯奧古斯都下令沒收羅姆人的護照並予驅除出境。


西元1595年:羅姆奴隸和良家婦女之子史提芬瑞茲凡(STEFAN RAZVAN)於該年四月成為摩達維亞(MOLDAVIA)的統治者,因身世敗露,同年八月下台,十月被殺身亡。


17世紀初期:西班牙對羅姆人的規定更加嚴厲,除禁止其販賣馬匹,並允許地方人士組織武裝民團獵捕羅姆人。


西元1652年:波蘭皇家大法官法庭(POLISH ROYAL CHANCERY)授予馬泰斯柯洛塔維齊(MATIASZ KOROLEWICZ)羅姆國王(KING OF THE GYPSIES)的封號。


西元1650年代:英格蘭最後一件處決羅姆人的事件發生在色佛克(SUFFOLK),其餘則放逐至美洲。


西元1660至1800年:英國的羅姆家族(ROMANICHAL GROUP) 形成,他們靠為當地認識的人打工維生。


西元1685年:葡萄牙將羅姆人流放至巴西,並禁用羅姆方言。


西元1685年:瑞典路德教會突然允許羅姆人受洗。


西元1710年:喬賽夫一世敕令可以不經審判即將布拉格市內的成年羅姆男子吊死,婦女及男孩則予截肢。在波希米亞則是切除左耳,在摩拉維亞為切除右耳。暗助羅姆人或提供住宿者罰勞役六個月。


西元1711至1772年:辛卡派娜(CINKA PANNA)成為斯洛伐克及東歐最受歡迎的音樂家之一。她組成羅姆音樂合奏團四處巡演,獲得小提琴大師的封號。


西元1714年:英國商人及殖民者要求樞密院(PRIVY COUNCIL)將羅姆人運至加勒比海一代為奴。


            羅姆樂團出現在奧匈帝國ESTERHAZA地區,演奏募兵舞曲(VERBUNKOS)以協助尼可拉斯大帝(NICOLAS THE MAGNIFICENT)的軍隊招募士兵。


西元1715年:10名蘇格蘭的羅姆人被流放至美國維吉尼亞。


西元1717年:西班牙設置了41個地方供羅姆人居住。


西元1719年:法國將判罰羅姆人到有槳帆船上為奴的規定改為流放至法屬殖民地。


西元1726年:西班牙禁止羅姆人對法院的判決提出上訴。


西元1748年:瑞典將全部有關羅姆人的規定彙整成一部法令,目的在迫使羅姆人定居並防止新的羅姆移民。


西元1753至1754年:來登(LEYDEN)大學的匈牙利學生史提芬菲利(STEPHAN VALYI)比對出羅姆語言的旁遮普根源。


西元1759年:在俄羅斯羅姆人被逐出聖彼得堡。


西元1761年:匈牙利女皇瑪麗亞泰瑞莎(MARIA THERESA)頒布了全歐洲第一個企圖安置、改變、同化羅姆人的法令,稱呼他們為「新匈牙利人」。


西元1764至1827年:傑諾斯比哈瑞(JANOS BIHARI)一位具有超人音感但不識譜的羅姆作曲家及樂團指揮,引發了匈牙利舞曲的流行風潮。


西元1773年:該年十二月,匈牙利女皇瑪麗亞泰瑞莎下令將PRESSBURG以及  FAHLENDORF領地內所有五歲以上的羅姆小孩運至遙遠的村莊,以每年12至18金幣(FLORINS)的津貼交由農夫撫養長大。大多數的兒童為和家人團聚而逃跑,他們有的成為山林中的難民,有的則消逝在原野中。


西元1780年:英國逐漸廢止反羅姆的法律,雖不是全部,但總是個開端。


西元1782年:匈牙利女皇瑪麗亞泰瑞莎的兒子喬賽夫二世重新頒布59項政令,強迫羅姆兒童就學、參與宗教服務,並禁止羅姆語言、服裝及音樂。


18世紀末葉:俄羅斯歐洛夫大公(COUNT ORLOV)組織了第一個羅姆歌舞團,由伊凡索科洛夫(IVAN SOKOLOV)領導,成員來自其所屬的羅姆奴隸。


西元1800年代早期:在德國獵捕羅姆人(HEIDENJACHTEN)成為非常普遍且流行的運動競賽。


西元1803年:拿破崙一世禁止羅姆人在法國居留,老弱婦孺送到貧民窟,年輕男子則由其選擇加入陸軍或海軍,成年人則強制派去勞役。


西元1807年:俄羅斯歐洛夫大公讓羅姆歌舞團團員灰復自由之身,它門成為俄羅斯第一個職業歌舞團,非常有名的史泰巴拜達索達透佛STEPABIDA SOLDATOVA就是其中的一員。


西元1807年:在倫敦附近的卡拉布罕,一位十三歲的羅姆女孩要求讓她和其二兄弟能進入專為貧困兒童所設的慈善學校就讀,最終獲准。


西元1816年:貴格教派門徒JOHN HOYLAND寫了要求善待羅姆人的第一本書籍,一些慈善方案於是展開。但是同時許多羅姆人還是被當作罪犯遣送至澳洲。


西元1830年代:英國發展出第一輛由馬拖曳的木製羅姆篷車。


西元1834年:瓦拉幾亞省長亞歷山大奇卡(ALEXANDER GHICA)解放了所屬的奴隸。


西元1844年:摩達維亞教會釋放其所屬的奴隸。


西元1847年:瓦拉幾亞教會釋放其所屬的奴隸。


西元1848年:川士法尼亞(TRANSYLVANIA)解放了所有的農奴(包含羅姆人)。


西元1856年:羅馬尼亞廢除奴隸制度,羅姆人稱之為SLOBUZENJA(自由,源自斯拉夫語)。


西元1874年:奧圖曼帝國賦予羅姆回教徒和其他回教徒一樣平等的權利。


西元1876年:CESARE LOMBROSO出版了極富影響力的著作L'UOMO DELIQUENTE,用頗長篇幅說明羅姆人遺傳的犯罪特質,此書有德文、英文等多種譯本,對於西方的官方態度造成深遠的影響。


西元1880年代:阿根廷禁止羅姆人入境。


西元1884年:羅姆人SONYA KAVALEVSKY博士成為斯德哥爾摩大學的數學教授,她是斯堪地那維亞的第一位女性教授。


西元1885年:羅姆人被排拒在美國移民政策之外,許多人回到歐洲。


西元1904年:普魯士LANDTAG無異議通過限制羅姆人遷移及生活方式的提案。


西元1905年:ALFRED DILLMANNN在德國發表ZIGENER BUCH報告,分成三個部份:導論─控管羅姆人的論證;記錄─長達310頁,超過5000筆羅姆人的姓名、出生地及生日、遺傳親屬關係以及犯罪案底;最後是從個地警局檔案中收集而來的羅姆人照片。在導論中他形容德國人正遭受羅姆瘟疫的侵襲,他們如同黑死病一般,社會大眾應不屈不撓的與之對抗以保護自已,羅姆人應受到警察嚴密的控管,必要時予以嚴懲。DILLMANNN提及白人和羅姆人混居特別危險,意欲建構全是羅姆人聚落,這種想法均體現於1935年的紐倫堡法案中。這些種族動機論述更加增長了ZIGENER BUCH報告中再三強調的看法:羅姆人具有易於犯罪的基因。


            同年保加利亞羅姆人在SOFIA開會,要求行使投票權。


西元1906年:2月17日普魯士內政部長提議「向羅姆公害宣戰」(DIE BEKAMPFUNG DES ZIGEUNERUNWESENS),和歐洲多國締結雙邊協定,保證驅逐境內羅姆人,警察有權嚴辦違法的羅姆人,罪名包括在森林點火、非法釣魚、露營等。禁流浪家庭的小孩在當地寄讀(暫時入學)。


           同年普魯士推行羅姆證照(GYPSY LICENSES),想要居留在當地者須提出申請,資格為有固定居所,無嚴重犯罪紀錄、小孩受教育以及正常納稅。但是這些資格並不保證可以居住在當地。


西元1907年:許多羅姆人離開德國至其他西歐國家。


           同年著名吉普賽爵士藍調吉他手狄楊哥藍哈特(DJANGO REINHARDT)TJ誕生於比利時的OUCHIE地方。


西元1908年:英國兒童法案強破流浪羅姆人的小孩一年中要有半年接受教育。1944年教育法案仍持續此項措施,但是許多羅曼尼兒童仍未入學。


西元1912年:法國政府引進CARNE ANTHROPOMETRIQUE,這是一份記載個人資料的文件,包括照片、指紋等,直到1970年所有的羅姆人都需隨身攜帶之。


西元1918年:荷蘭施行篷車船屋法,以管制所有流浪者的遷移。


西元1919年:威瑪共和國憲法第108條保證羅姆人擁有完全相同的人民權利,但未獲重視。


同年保加利亞的羅姆人創立「未來」(ISTIQBAL)組織。


西元1920年:7月27日杜塞多夫公共福利部禁止羅姆人進入公共沐浴及休閒設施(游泳池、公共澡堂,水療場所及公園)。


同年在德國,精神病學家(KARL BINDING)及行政長官(ALFRED HOCHE)主張殺死那些行屍走肉的人(BALLASTEXISTENZEN,包含羅姆人)是合乎人性的。這種不值得活下去的人(LEBENSUNWERTESLEBEN)的觀念正是1933年7月14日希特勒標舉納粹種族政策的中心思想。


西元1921年:新捷克共和國認定羅姆是單獨的國籍(SEPATATE NATIONALITY),但此項立法於稍後廢止。


西元1923年:保加利亞的羅姆人「未來」(ISTIQBAL)雜誌廣泛發行。


西元1926年:瑞士PRO JUVENTUTE基金會因為優生學考量,未經同意即將羅曼尼兒童強行帶走,改名後安置在寄養家庭。此項方案持續實施至1973年,直到1980年代才公諸於世。瑞士政府為此向羅姆人道歉,卻悍然拒絕他們取得相關紀錄以找回離散的子女。


西元1927年:史帝夫卡斯洛夫在美國建立了羅姆人紅衣協會(ROMA RED DRESS ASSOCIATION),並晉見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請其支持羅姆人的權利。


同年R.L.TURNER証明羅姆語在和印度早期HINDI語系的中部族群有關聯。


西元1929年:4月3日德國刑事警察委員會更名為德國對抗羅姆作戰中心辦公室。4月16及17日要求各地警察機關將轄區內羅姆人的指紋及相關資料送到總部設在維也納的國際犯罪學組織以及作戰中心辦公室。這兩個機構密切合作,加強限制無文件證明的羅姆旅者,凡滿十六歲以上者送到重建營觀察二年。


西元1931年:莫斯科羅姆歌劇院成立,作為蘇維埃實驗的一部份,歌劇院至今仍然存在。


西元1933年:7月14日希特勒內閣針對那些不值得活下去的人,特別是羅姆人及黑皮膚的德國人,以及猶太人、殘障者、社會功能失調的人,通過了防止遺傳疾病後代的法案(THE LAW FOR THE PREVENTION OF HEREDITARILY DISEASED LIFE)。


           同年,由於種族考量,羅姆拳擊手JOHANN TRPLLMAN被取消了德國輕重量級拳王的頭銜。


西元1934年:狄楊哥藍哈特組成了法國火熱俱樂部五重奏(THE QUINTET HOT CLUB DE FRANCE),向世人介紹了搖擺爵士(SWING JAZZ),並影響的美國的爵士樂藝人。


同年一月起,德國羅姆人被挑選轉送至集中營,然後經由注射或去勢使其不孕(滅種),其後三年內數個類似的集中營相繼成立。同年9月8日杜塞多夫的行政法院禁止羅姆人獲得從事巡迴交易的執照。12月柏林及杜塞多夫警方公佈禁止算命。


西元1936年:3月7日德國的羅姆人及猶太人被剝奪了投票權。


同年六月在ROBERT RITTER博士的指導下,成立了德國處置羅姆人最主要的機構「種族淨化與犯罪生物學研究單位」(隸屬於國家衛生部第13部門)。


同年,為了即將舉行的奧運會,柏林的羅姆人被趕離街頭以免有礙觀瞻。五十年後西班牙警方為了馬德里奧運會,也做了同樣的事情。


西元1938年:蘇聯領導人史達林下令禁止羅姆語及文化。


西元1941年:德國的羅姆兒童被逐出學校。在波蘭LODZ的一處猶太社區改為收容5000人的羅姆集中營。克羅埃西亞、賽爾維亞軍設立羅姆集中營。為報復德國士兵被游擊隊殺害,南斯拉夫的德軍指揮官下令處決2100位猶太、羅姆人。


西元1942年:波蘭LODZ集中營的羅姆人被送進設在CHELMO的毒氣室。


            同年,納粹領導人漢瑞克希姆萊下令將德國境內的羅姆人送到


西元1943年:由於要消滅這些羅姆囚犯,漢瑞克希姆萊下令關閉所有的羅姆集中營。


西元1944年:8月2日晚上4000名奧茲維茲伯肯勞集中營的羅姆人被毒氣毒死並火化,這次行動稱為羅姆之夜(ZIGEUNERNACHT)。


西元1933年至1945年:150萬以上的羅姆人在德國及其盟邦境內被屠殺,堪稱為大毀滅(O PORRAIMOS)。


西元1945年至1960年:英國的羅姆人開始使用動力牽引的拖車,並購置土地。


西元1955年:來自羅姆凱得拉許(KALDERSH)家族的馬提奧馬可西茂夫(MATEO MAXIMOFF)完成一本小說「自由的代價」(THE PRICE OF FREEDOM),描述羅姆奴隸的背慘歲月,作者的祖父就是生於羅馬尼亞的奴隸。


西元1958年:捷克的第74號法案禁止流浪的生活方式,為落實此政策,警察殺了所有拉篷車的馬匹,拆除篷車的輪子,繼續流浪者囚禁六個月至三年。


保加利亞政府實施同化政策,下令禁止羅姆人四處旅行,地方議會企圖誘導他們到集體農場或工廠工作,這項措施持續了30年。


西元1959年:在法國巴黎由IONEL ROTARU成立世界吉普賽社區(WORLD GYPSY COMMUNITY簡稱CMG),成員來自法國ROM、MANUSH 、KALE等吉普賽族群,並和波蘭、加拿大、土耳其等國家有所連繫。


西元1960年:英格蘭篷車營地(THE CARAVAN SITES)法案禁止建立新的篷車營地直到1972年。羅姆人遭到驅逐及攻擊的情形愈演愈烈。


西元1965年:法國政府下令解散世界吉普賽社區(CMG),VANKO ROUDA帶領部份CMG幹部另組國際吉普賽委員會(INTERNATIONAL GYPSY COMMITTEE)。


同年斯洛伐克將羅姆人清除驅散至捷克只有少數羅姆人聚居的地方,形成新的羅姆人集中營,造成政府新的難題。


同年教宗保祿六世在義大利的POMEZIA地方巷2000名羅姆人發表演說。


西元1966年:由於不斷發生攻擊和驅逐事件,英國吉普賽議會成立,以爭取設置營地。


西元1968年:漢堡的民權運動組織ZIGEUNERMISSION,其主席RUDOLF KARWAY率領代表團參加在法國舉行的歐洲議會人權委員會會議。


西元1968年:MIROSLAV HOLOME成為捷克羅姆人聯盟的領導人,該聯盟於1973年被捷克政府下令解散。HOLOME的弟弟曾當選議員,為捷克第一位羅姆人律師。


同年保加利亞為羅姆人設立了種族隔離學校。


西元1971年:來自14國的代表參加在倫敦舉行的第一屆世界羅曼尼國會(THE FIRST ROMANI CONGRESS),會中決定了羅曼尼國旗及國歌,並採用羅姆人(ROM)一詞做為自我稱呼的用語。另設五個委員會以處理社會、教育、戰犯、語言及文化等事務。


西元1972年:國際羅曼尼聯盟成為歐洲議會的一員。


同年英國政府開始對某些團體放寬興建篷車營地的限制,吉普賽議會逐漸瓦解,政府只認可那些願意合作的吉普賽組織。


同年,在捷克開始實行羅姆人節育計劃。


西元1973年:馬其頓的TETOVO的廣播節目開始用羅曼尼語發音。


西元1976年:第一屆羅姆節在印度的CHANDIGARH舉行,甘地夫人在致詞時支持將羅姆人視為源自印度的少數民族之請求。


            同年,瑞典國會要求移民當局負責提出羅姆人社會醫療重建方案,並改善其住居。


西元1979年:聯合國社會經濟委員會(UNESCO)給予國際羅姆人聯盟(THE INTERNATIONAL ROMANI UNION)諮詢委員地位。


            美國美總統卡特成立大屠殺紀念博物館,但65席的紀念大屠殺委員會,羅姆人一席都沒有。


西元1980年:前南斯拉夫聯邦史高比耶(今之馬其頓首都)的NASA KNIGA出版社,出版第一本羅曼尼文法,第一刷4000本迅速銷售一空。


西元1981年:西德波昂政府正式承認羅姆人是納粹種族迫害的受難者。


西元1986年:國際羅姆人聯盟成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一員。


羅姆人編劇家EMILE SCUKA的音樂劇我們的路(AMARO DROM)為捷克境內第二次以羅曼尼語演出的創作。


西元1989年:歐洲議會展開羅曼尼兒童教育的五年方案。


第一屆羅曼尼DIVESA樂舞節在波蘭舉行。


歐洲共產政權崩潰,開啟了歐洲羅姆人的第三次遷徙,對羅姆人的種族暴力益增。


在德國,由於尋訪NEUENGAMME集中營的人士遭到驅離,引發羅姆人的示威抗議。


西元1990年:第四屆羅曼尼國會在波蘭的SEROCK舉行,會中討論許多的方案,諸如修補二次大戰的傷痕、文化、教育、公共關係以及為羅姆人以羅曼尼語撰寫的羅曼尼百科全書。


國際羅姆人聯盟成為歐洲安全合作會議的一員。


西元1991年:馬其頓共和國成立,羅姆人獲得平等的權利。


西元1992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通過保護羅姆人的決議。


西元1993年:馬其頓正式將羅曼尼語納入學校教學。


西元1994年:英國實施司法犯罪及公共秩序法案,廢除篷車營地法案,造成近5000個家庭失去合法居所,英國吉普賽人轉向歐陸尋求保護。


            同年,一個教導以色列高中生有關納粹謀殺羅姆人的提議,招到強烈抗議,者認為這項課程將會模糊了大屠殺(HOLOCAUST)的焦點,玷污大屠殺的獨特性。


西元1995年:作家PHILOMINA FRANZ二次大戰集中營的倖存者,因其致力於和解與包容,獲頒象徵最高榮譽的德國聯邦十字勳章,她是首位獲獎的辛提(SINTI─德國對羅姆人的稱呼)。


            同年,羅曼尼政黨聯盟在斯洛伐克成立。


西元1996年:歐洲羅姆人人權中心在匈牙利布達佩斯成立。


            土耳其伊斯坦堡SELAMSIZ地區的5000位羅姆人遭到驅逐。


            羅曼尼聯盟第二屆「薩拉耶佛」和平會議在西班牙的VITTORIA舉行。


西元1997年:防止歐洲羅姆人遭受岐視與暴力的會議在羅馬尼亞布加勒斯特舉行。


伊恩漢寇克(IAN HANCOCK)教授因其對羅曼尼人民的貢獻獲頒THOROLF RAFTO人權獎。同年,美國總統柯林頓指派伊恩漢寇克成為美國大屠殺紀念委員會65位委員中唯一一位的羅曼尼代表。


同年,來自斯洛伐克共和國的羅曼尼難民抵達英國多佛港尋求庇護,造成當地民眾及新聞媒體負面及猜疑的反應。


西元1998年:美國紐澤西州州長CHRISTINE TODD WHITMAN簽署了州議會下議院第2654號法案,廢除自1917年起施行的反羅姆人法律,WHITMAN終結了全美國最後一個形諸文字的反羅姆人法律。


 








[i] 2001年暑假譯自TIMELINE OF ROMANI HISTORY.  http://www.geocities.com/~patrin/timelin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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