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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普賽倫巴」(Rumba Gitana)-錫亞瑞迪迪羅賓(Thierry 'Titi' Robin)


當我如是歌唱〉(La Petite Mer)


『當我如是歌唱,隨著侖巴節奏,雙手打著拍子,身體隨之起舞。如果你也想學,來吧讓我教你,倫巴究竟為何?以及如何跟上拍子。日的吉他奴(吉普賽人),當他們慶祝時,從頭到尾,就是如此歌唱。』




選自1993年亞瑞迪迪羅賓(Thierry 'Titi' Robin)-《吉普賽人》(Gitans)專輯:第二首~當我如是歌唱(La Petite Mer)


佛朗明哥倫巴(Flamenco Rumba),也叫做吉普賽倫巴或西班牙倫巴,原本是佛朗明哥音樂的一種舞蹈和伴奏音樂曲式。在19世紀,古巴倫巴(Cuban Rumba)流傳到了西班牙,因而產生了這種曲式。經過不斷演變,如今通俗流行的佛拉明哥音樂之代名詞就是吉普賽倫巴(Rumba Gitana),吉普賽國王(Gypsy Kings)樂團正是其中翹楚,該團成員的父母親在西班牙內戰時期移居法國,1980年代剛出道時以在各個吉普賽酒吧及街頭演奏走紅,他們成功地將流行樂及傳統倫巴融合成一種風格極為獨特的音樂,這種新型態的音樂風格也被稱做「佛朗明哥倫巴」(Rumba Flamenca)或者「吉普賽倫巴」。


伊比利半島原居住著伊比利亞人,自西元前十一世紀起至約十五世紀間曾發生多次民族融合,腓尼基人、希臘人、克爾特人、羅馬人及摩爾人(阿拉伯人和柏柏爾人)皆曾統治西班牙或在此殖民,形成複雜且多元融合的文化。吉普賽人約於十六世紀抵達西班牙南部安達魯西亞地區,他們帶來蘊含北印度、拜占庭文化的吉普賽樂舞,並與當地原有的阿拉伯、摩爾、猶太人以及西班牙地方音樂元素融合,逐漸孕育而成佛拉明哥樂舞。早期只是吉普賽流浪藝人的街頭賣藝型式,十八世紀此種樂舞傳入城市,在吉普賽人集中的地區廣為流行,十九世紀成為餐館酒吧的娛樂節目,非吉普賽人(PAYOS)也投入此種表演,吉他成為必備的伴奏樂器,並產生職業歌手和舞者。十九世紀末,佛拉明哥進入正統文化象徵的劇院殿堂,開啟約三十年的黃金時期,但卻也失去通俗文化的活力,逐漸沒落。直到1950年代在當時一群新興藝以及詩人、作家的努力下,才再次風行起來。佛拉明哥並非吉普賽人的專利,也不是由其帶至西班牙或獨自發明的,然而就西班牙的某些吉普賽家族而言,從過去到現在,佛拉明哥不僅只是歌舞而已,他們在社會的邊緣求生存,不具社會地位,只有從佛拉明哥樂舞當中反映出他們的堅忍、積極與自尊,並藉此克服生活中的絕望、失落與無助。相對的,吉普賽族長制度與強烈的家族凝聚力,也正是佛拉明哥傳承的溫床。是的,誠如錫亞瑞迪迪羅賓(Thierry 'Titi' Robin)這首〈當我如是歌唱〉(La Petite Mer)歌詞所述,吉普賽人「從頭到尾,就是如此歌唱」。


相關連結:

拉丁狂熱世界: 第拾伍部、當佛朗明哥遇上了倫巴

http://lamanialatina.blogspot.com/2008/01/blog-post_08.html


佛拉明哥倫巴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zh.wikipedia.org/zh-hant/%E4%BD%9B%E6%8B%89%E6%98%8E%E5%93%A5%E5%80%AB%E5%B7%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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