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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不是瘟疫的帶原者!



~從吉普賽人談街頭遊民~


小毛 2003/5/13


『自發生女遊民疑似死於煞死的病例之後,由於遊民可能成為傳播煞死的不定時炸彈,成為煞死防疫缺口,對台北市遊民勸導及強制隔離行動終於展開‧‧‧,對於拒絕接受安置的遊民,強制送往武崗營區安置。』


上則新聞摘自2003/5/12中時電子報


 


【代罪羔羊】


預防醫學及檢疫機制的進步,使我們有能力對抗煞死(SARS)病毒,藉由隔離處置控制疫情的擴散。煞死若發生在過去醫藥不發達的時代,其實就是一種瘟疫。瘟疫侵襲的對象不分貧富貴踐,其所造成的恐慌,往往使得處在社會邊緣的弱勢者成為傳播瘟疫的代罪羔羊。不論是當年遷徙歐陸的吉普賽人或是今日流落台北街頭的遊民,均首當其衝面臨被隔離排斥的命運。本文將從吉普賽人被視為「瘟疫帶原者」的歷史謬誤中解開遊民的真正面貌,並深入探究完整的遊民服務系統。


 


【流離悲歌】


多數吉普賽人則自稱為羅姆(ROM,複數為ROMA),其意為『人』,ROM一詞源自梵文DOMBA或DOMA,原意為低階級的樂師。吉普賽人約一千年前由印度開始遷徙,一開始就背負社會底層的原罪,加以世人對外來者的恐懼與偏見,在吉普賽人歷時千年流離天涯的艱苦旅程中,這些誤解和歧視的標籤就如影隨形地跟著他們。十五世紀後,羅姆人分佈在歐洲不同地區,樂師、工匠、農奴、馬販、馴獸師、算命是它們最常從事的工作。在希臘、義大利稱之為茨岡人(ATZIGAN or TZIGANE),意為不可接觸者(賤民)。1469年至1498年間,德國的蘭道(LANDAU)及佛來堡(FREIBURG)議會宣告羅姆人是基督教國家的叛徒,是被回教徒收買的奸細以及瘟疫的帶原者。


排斥、仇視心態逐漸演變成種族歧視,1905年艾佛瑞‧狄爾曼(ALFRED DILLMANNN)在德國發表金加利(吉普賽)人報告書(ZIGENER BUCH),在導論中他形容德國人正遭受吉普賽瘟疫的侵襲,他們如同黑死病一般,社會大眾應不屈不撓的與之對抗以保護自已,羅姆人應受到警察嚴密的控管,必要時予以嚴懲。1906年2月普魯士內政部長提議「向吉普賽公害宣戰」(DIE BEKAMPFUNG DES ZIGEUNERUNWESENS),和歐洲多國締結雙邊協定,互相保證驅逐境內吉普賽人,警察可用在森林點火、非法釣魚、露營等罪名取締吉普賽人,並禁止流浪家庭的小孩在當地暫時寄讀。


二次大戰期間,納粹黨的種族滅絕政策,使得五十萬吉普賽人死在集中營裏。戰後吉普賽人的處境並未獲得改善,1960年英格蘭篷車營地(THE CARAVAN SITES)法案禁止建立新的篷車營地。在東歐共產政權執政期間,諸國均想盡辦法迫使羅姆人定居,1980年代東歐鐵幕崩潰,原華沙集團國家展開各種不同程度迫害羅姆人的措施,東歐各國對羅姆人的種族暴力日益昇高,大批羅姆人展開另一波遷移至中西歐的行動,卻在各地遭到驅逐及攻擊的情形。


1993年歐洲議會通過對對歐洲吉普賽人的建議案,宣示保障羅姆人權,1996年歐洲羅姆人人權中心在匈牙利布達佩斯成立,開始監督評估羅姆人權狀況。這是羅姆人歷盡千餘年苦難,歷經奴隸制度、廢奴、大屠殺,直到在21世紀初才得到保障人權的些許成果。今日羅姆人號稱約有1500萬人(官方統計約900萬人),僅四分之一仍過著四海為家的遷徙生活,四分之三定居人口中多數生活在貧窮線下。歐盟還將改善吉普賽人權狀況,列為東歐諸國入會的觀察條件之一。


 


【抗煞中的遊民】


在臺灣這次抗煞戰役中,街頭遊民和早期吉普賽人具有相同的流浪特質,似乎重演著十五紀吉普賽人的命運,被視為傳染疾病的高危險群。在市民恐慌的壓力下及證實確有遊民染煞後,台北市遊民勸導及強制隔離行動終於展開。據報載  『不少遊民對市府的搜尋行動頗不耐煩,社工員一再勸導遊民接受安置,並以收容期間有五千元可以領來利誘遊民,在半哄半強迫下,不少遊民被送到武崗營區安置。對於拒絕接受安置的遊民,社工員一一開出居家隔離書,強制送往武崗營區安置。社會局相當注意「強制」遊民集中隔離引發人權問題,過程中一直非常保密。社會局表示,隔離防疫行動,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從昨天深夜到今天凌晨的「強制」行動,採勸導為主、強制為輔方式,但面對遊民可能的抗拒,所有執勤人員還先接受勤前教育。』


同時間,遠在台南的蔣揚慈善基金會,也開始落實街友的防疫工作,每日利用發放便當之際為街友測量耳溫,以求早期發現儘早因應,以求防堵疫情。為街友辦理衛生教育講座並提供胸部X光檢查等相關服務。值此人人自危的多事之秋,他們主動介入街友的防疫工作,以防堵疫情的努力,令人敬佩。但是在煞死病毒持續的威脅下,民眾的排斥恐懼心態,加上政府不得不然的強制隔離措施,以及增編抗煞預算的排擠效應,將使得在社福資源分配中明顯位居弱勢的街頭遊民,其未來隱然又矇上一層陰影。日後煞死疫情和緩後,在維護市容及防堵疫情的大纛下,長期以來萬華區居民和遊民共存的平衡現象勢將破局,社區民眾反對遊民聚集的聲浪必將高漲。遊民被迫改變聚集的地域,增加社工員掌握去向的難度。


卓家駿先生在87年9月1日中國時報的時論中說得好:「當我們對流浪漢投以厭惡的眼神,避之唯恐不及,抱怨他們破壞生活品質,甚至以實際行動排斥的時候,可曾想過這個社會要負的責任。遊民的產生,是社會問題,所以要透過社會福利制度來解決」。排斥、歧視或漠視不能解決問題,了解與行動才能真正的協助遊民。


 


【難以統計】


泡沫經濟下的日本,失業率提高,東京、大阪等大都市的無殼遊民人數,可能已從2000年初的三萬人遽增到四萬人,光大阪一地便超過一萬人。而根據紐約社工組織的估計,紐約街頭登記有案的流浪人有八千名,但實際上約有一萬五千名。台灣地區的遊民數目亦難以精確估算,根據內政部91年統計臺閩地區受理或查報遊民人數計2247人,其中台灣省1415人、台北市674人、高雄市158人,顯示大都會區遊民數較多。進一步分析處理情形,該年臺閩地區經由社政單位輔導安置的遊民計有2776人次,其中返家888人次、就醫住院241人次、轉介相關收容機構1123人次(其中轉介至遊民收容所計794人次)、死亡37人、其他(可能是重回街頭或下落不明)487人次。輔導安置的後遊民約有三成返家、四成轉介至相關收容機構。


上項統計並不包含未曾查報在案的遊民,遊民實際人數與官方統計有很大的落差。根據林萬億教授對遊民所作的調查推估,台灣至少有遊民一千五百人到一萬五千人間。事實上,僅有部份無家可歸遊民願意到遊民收容所,其餘則仍流浪於街頭。89年創世基金會街友平安站就觀察發現,近一兩年來,台灣街頭流浪漢大幅增加,以最大聚集地「萬華」地區來說,就從往年的一千多名增加為二千多名。


 


【遊民面面觀】


無家可歸者一詞並無法涵蓋遊民的全貌,有家不回、露宿街頭者也是遊民。英國人就稱遊民為「ROUGH SLEEPERS」,以便與「HOMELESSNESS」有所區分。在日本把遊民分為三類,即「有工作意願者」、「缺乏自立能力者」、「拒絕社會生活者」。根據全美市長會議(U.S. Conference of Mayors)的資料統計,無家可歸者的背景非常多樣,其中心約有20%有工作、22%有精神疾病、11%是退伍軍人、34%是藥物或酒精成癮者。89年林萬億教授指出:「今日的遊民大多是失業工人、精神病患、身心障礙者、老人、受虐婦女、以及離家的遊童。」


美國草根組織(Grassroots org)認為造成無家可歸者的原因很多,主要因素為貧窮無法負擔住居費用,次要原因包括精神病、身體疾病, 濫用毒品、工作動機薄弱、欠缺工作倫理以及缺乏足夠的教育。在英國,吸毒、酗酒、家庭關係破裂、難民、非法移民,假釋、出獄、退伍以及精神有問題的人,共同組成了街頭遊民的圖像。社會福利制度健全的英國,經濟因素通常不是造成遊民的主因。英國街頭遊民問題也未曾因國家經濟起落出現重大變化,這是一個長久以來一直存在於社會中的現象。


在日本遊民產生的原因主要為家庭崩潰、失業、社會疏離。最近日本新宿還出現不少所謂的「西裝遊民」,他們有的已經失業,但是還不敢告訴家人,或是因為失業而引起家庭崩潰以致無家可歸或有家歸不得,從身上穿著的西裝或是已經髒掉的名牌風衣,據說有「社長級」的遊民。遊民擔心流氓或不良少年欺負,大都群集在一起,有的還有階層關係。有些遊民原是為了規避日本會社中的階級封建關係而流落街頭,沒想到遊民社會也難免有這種關係。不過一般而言,遊民還是比較自由逍遙,有一位曾為英語補習班名師的遊民表示,自己廿年前突然發念當遊民,結果當了兩天便無法不當,因為太自在了。沒有身分證的日子也有令人欣羨的一面。(劉黎兒,中國時報2001.05.07遊民日本篇/失業率步步高升 出現西裝遊民)


創世基金會調查發現,遊民的特質中,「獨子」的比率相當高;初次走上流浪途,絕大多數的人必須經過至少三個月,才會認清自己是流浪漢的事實;超過六個月未再爬起來,恐怕自尊心就完全喪失,很難再找到好工作,自力更生。早年,流浪漢的年紀多數是五十歲以上,最高是八十七歲。創世平安站現在登記有案的流浪漢,多數是三十幾歲到四十歲,年紀最輕的是六十五年次(二十四歲)。教育程度高低和遊民的關聯,也出現了變化,台灣近年來高學歷遊民已屢見不鮮,台北市天主教平安居主任歐紀華就指出「學歷不是影響流浪特質的主要因素」。


由近年英、日兩國失業率來看,英國一路下降至3.2%,日本卻升至5.2%可知,失業率還是和遊民數目的成長有關。林萬億教授歸納出台灣遊民的成因為:「家庭功能衰退,以及失業問題,是造成台灣遊民增多的主因。這與歐美情形很類似。在歐美因去除機構化所造成大量老人、精神病患,以及智能障礙者成為遊民,在台灣,也有一些跡象顯示如此,不過,我們比較是因機構收容量不足造成的。而住宅的昂貴與分配不均,也是將遊民推向街頭的重要因素」。


綜言之,個人心理和社會文化環境因素的交互作用較能完整解釋遊民的發生,失業不是淪為遊民的唯一因素,通常伴隨著家庭、親友等支持體系的瓦解,才會讓人感受在家中地位的喪失,逐漸自我否定,而成為露宿街頭的遊民。因此失業不是流浪與否的唯一因素,家庭關係往往才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促使個體在層層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引發心理適應的失調、挫折容忍力的喪失、自我價值的貶抑、自我形象的混淆、最終斷絕人際網絡,走上逃避的人生路。


 


【心靈鴻溝】


自古以來只要是人群匯集的城市,就有乞丐、浪人。現代化的都市中,遊民的存在,對於城市的安全、衛生乃至交通動線等均發生影響。遊民常聚集在公園、運動場、道路、河川周邊、鐵路沿線等地,一般市民不敢靠近。四月的日本是賞櫻的季節,各處公園、河岸等的遊民對於想賞花的市民而言便相當礙事。尤其好面子的大都市如東京、大阪均認為遊民有礙觀瞻。以往,流浪漢都是一身落魄、邋遢,瑟縮在街頭一角,等人施捨。不過最近日本出現不少所謂的「西裝遊民」,他們有一大部分原是老闆、經理、店家老闆、上班族、工頭,尤其是建築業老闆和中小企業老闆比率最高,他們一一在這波經濟不景氣的浪潮中重重摔了下來,飯碗丟了,家庭跟著破碎。曾經是高薪階級的流浪漢,很難再回頭屈就低薪工作,才走上流浪途。基於面子問題,他們仍堅持每天得梳妝打扮一番,穿西裝、打領帶,幾乎讓人難以想像他們竟是流浪漢。不論是落魄遊民、西裝遊民終究是天涯淪落人,心頭上的那道鴻溝,滲流著平民百姓敬鬼神而遠之的眼神,要從何跨越?


林萬億教授曾對社會的排除觀念進行深入的分析:『社會大眾,尤其是社區居民,顯然不能接納遊民。遊民被當成是社會敗類、不道德、好吃懶做、有犯罪之虞,以及問題製造者。所以,主張把遊民關起來,或趕到別人家後院去。最典型的說法是「那些好吃懶做者不能救濟他,應該強迫他去工作;那些老弱病殘把他送到遠遠的地方,我願送點錢給他們。」這是社會排除的觀念,認為人因不努力工作而致貧或成遊民,應受懲罰或強迫其工作;而那些老弱病殘值得同情,應予救助,但是別把那些人放在我看到到得地方,因為那些人會影響我家的房價與觀瞻。其實,這種社會排除的觀念不只在對待遊民,也包括對待犯罪者、同性戀、性工作者、窮人,甚至低學業成就的學生,讓這些人被邊緣化、標籤化,而達到社會區隔的效果。弱者被強者排除且用來展現強者的仁慈與能力。』


 


【走入屋內】


即使以「非法佔用公共場所」等將有些遊民硬性送到有關的庇護設施;街頭仍常可見遊民的存在,可見霹靂手段只能有暫時眼不見為淨的效果。如能給予街友基本需求協助,對有意脫離街頭者提供就業資訊輔導,以工代賑協助生活重建,修補個人支持體系也很重要,家庭、朋友是激勵志氣的動力。「自寒冷中走進來」是英國政府鼓勵朝野共同消弭街頭遊民的策略口號。然而,流落在寒冷中的一群人,是否願意走入室內,是否可以及時順利步入社會正軌,往往是另外一個更大的問題。


紐約一位來自大陸的老移民陳山姆所創辦「街坊新聞」,為流浪人提供了寫作與營生的舞台。這份報紙從總編輯到街頭賣報的,都是由無家可歸的人擔任。「街坊新聞」批發給無家可歸人一份六角美元,售價兩美元,換句話說,流浪人士每賣一份報紙就可以賺一點四美元,若文章登出來了,平均稿酬是一則六十美元。「街坊新聞」前任總編輯李‧史春格(Lee Stringer),即以自傳性的《中央車站的冬天》(Grand Central Winter)一書,躋身紐約時報書評推薦名單,從此東山再起。


日本政府在1999年編列了二千億日圓的「緊急地域雇用特別交付金」,在三年內(即到2001年為止)增加三萬個雇用機會,其中大部分旨在解決有工作意願遊民的問題,讓遊民或是打零工的工人去當森林作業員,順便解決日本森林因為人手不足而荒廢的問題,但是許多遊民仍難以勝任,不過類此的計畫的確有助於遊民的自立。


對於遊民而言,最大的問題是他們本身生活在資訊極為缺乏的環境中,因此有時即使政府有些援助或補助,卻完全無能力享用,因此有關遊民的生命、權利等資訊,在日本有許多民間團體開設網站,讓有心志工多知道一些資源,才能有效援助遊民。美國的遊民服務團體如草根組織、全國無家可歸者聯盟(National Coalition for the Homeless)   等也都利用網站統合各項資源,讓遊民使用圖書館的電腦,申請各項服務,並藉此強化遊民的支持系統。


從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在「九十年度遊民業務報告」可看出我們目前輔導遊民的目標與策略:「遊民的形成包括社會結構與個人因素,因此遊民問題的解決無法單純從取締、驅離的角度思考。本局為協助遊民並維護其基本生存權益,同時降低遊民對社區造成的負面衝擊,積極研擬各種服務方案與措施,期能協助需要安置的遊民獲得安置照顧,有家者重返家庭,有工作能力者自持自立。」


為達成上揭目標,目前我國對遊民提供的服務可區分為:


1.外展服務:對不願入住之街友,前往訪視,暸解其需求,並主動申辦社會福利及救助,改善生活品質或協助返家。


2.提供食宿:免費提供街友日常生活用品及餐食,協助生活起居。


3.協助就醫:街友入住收容所前均須至醫院做健康檢查,另視個別狀況協助就醫,醫療費用依據社會救助法辦理。


4.就業輔導︰依據個人專長、興趣及身心狀況,協助其至適當之工作場所上班,並與各地區就業服務站及相關社團建立網絡,掌握就業資訊。


5.轉介安置:視個案狀況,協調轉介至適當處所安置,如安養、療養、醫療或護送返回原戶籍地等。


6.失蹤人口協尋︰透過警政、戶政、傳播媒體及榮民服務處協尋失蹤人口,並受理協助民眾刊登協尋通報,對查無戶籍者,則依內政部『無戶籍人口補辦戶籍登記注意事項』辦理。


要減少遊民除了改善住宅與就業結構外,各國政府與民間組織莫不努力於提供三階段服務,「緊急庇護」提供衣、食、衛生盥洗與暫時歇息;「過渡服務」提供治療、諮商、就業介紹、短期住宅以及社會福利服務;最後以「穩定服務」來協助遊民就業、安養、復健、住宅、社會保險,以及家庭支持。


民間團體創世基金會很早就開始對台北市的遊民提供便當、洗澡、被服以及年節聚餐等服務,但是政府在遊民的服務上卻相對的不足,亟待一套完整的遊民服務系統。諸如,遊民建檔以利追蹤輔導,落實遊民收容所做為「中途之家」的功能定位,有效統合原住民、身心障礙、老人、兒童等福利服務以及就業、醫療體系的資源,提供遊民實質的協助。對有意重返家庭者,更需藉由社工及心理輔導專業人員的努力,恢復其家庭功能,重建人際網絡,才能順利迎接遊民重新走入屋內,開啟新的人生。


美國草根組織引用全國無家可歸者和貧民法律中心的報告指出,過去一年內有三百萬無家可歸的老弱婦孺,其中長期無家可歸者約佔30%、其餘為暫時地無家可歸。有許多個案是在遊民服務系統中進進出出,包括庇護所、醫院、街道和監獄。這些長期無家可歸者所使用的服務系統,佔了全國解決遊民問題資源的90%。如何有效分配運用相關的資源,絕對是政府在規劃遊民服務時的重要挑戰。


 


【舉手之勞、跨越藩籬】


社會學家霍伯(Marjorie Hope)和楊(James Young)兩人在無家可歸者的面孔(The Faces of Homelessness)一書中提到:「我們相信生活中對於自由和幸福的追求是不可豁免的權利,但這對無家可歸者而言卻只是光鮮、空虛、抽象的口號,除非賦予他們更基本的權利(如住宿、食物、健康保險、社會服務及工作)。在街頭遊蕩的人們很難擁有生活或自由,也不明瞭追求幸福的意義,這對他們來說就像是隔夜的垃圾。」


林萬億教授指出:「以遊民為例,有七成是想工作,且一直在找工作或打零工的,絕不是以當遊民為樂。社會排除的結果,不只是遊民問題不能解決,而且更會激化社會的邊緣人口。當有能力、機運好的人要求別人依自己的價值觀行事,否則就排斥別人,那些被排除的人怎麼可能服從呢?如此一來,社會只有更分裂、更極端。我們要的應該是包容的態度,將不同生活條件的人納入多元的社會裡被平等地對待,協助他們活得更好。」依照蔣揚慈善基金會的對其輔導個案的統計,只有約二成四的遊民無法成功輔導就業或轉介安置而過著繼續不受束縛,以天地為家的日子。只要遊民有心擺脫困境,我們真的有能力協助他們活得更好。即使是對樂在流浪的遊民,社會仍有義務提供必要的緊急庇護。如何消弭民眾排斥心理,激發民眾主動參與街友服務工作,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參與街頭服務行列。至少下次當您看到遊民時,請勿嫌棄,主動打個電話通報一下,就可協助遊民朋友獲得適當安置服務,舉手之勞即可跨越岐視的藩籬。當然,健全家庭的功能,關心支持自己的家人,才是減少遊民的治本之道。



 



參考資料:


臺灣地區遊民人數暨處理情形概況分析http://www.moi.gov.tw/W3/stat/home.asp


街頭遊民史http://forums.chinatimes.com.tw/special/vagrant/


劉黎兒,遊民日本篇/失業率步步高升 出現西裝遊民/中國時報2001.05.07


江靜玲,遊民倫敦篇/選擇無家的寒冷 背後辛酸多少/中國時報2001.05.07


王良芬,遊民紐約篇/街坊新聞有一套 化悲憤為力量/中國時報2001.05.07


王超群,遊民台北篇/沒錢沒愛沒頭路 乾脆自我放逐/中國時報2001.05.07


林萬億,時論:歲末寒冬話遊民/中國時報1998.01.26


內政統計年報/九十一年臺閩地區遊民處理情形http://www.moi.gov.tw/W3/stat/year/y04-24.xls


Grassroots.org http://www.homeless.org/do/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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